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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1 / 1)

这也能凑合?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道:“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他傻傻地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地走回来,歪头笑道:“如此,便多谢你了。”陆雁回不拘小节,却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是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房顶上铺着稻草,上面用一块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她跳上房檐去吃红薯,吓得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小心别摔着了。”她坐在房顶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得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但是她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她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可以遮风遮雨的地方。有一天,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有过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嫁给这样的人物,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嫁人嘛,原该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她却不知怎么的,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她对沈括说,自己要走了,回去嫁人,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饭,听到这话之后,在原地愣了许久。“现在就走吗?”他如是说,声音是不同以往的沙哑。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心里堵得慌,抬手抽了两口闷烟,道:“现下就走。”气氛一度冷凝,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好似没有半分人气。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轻摆了一下衣袖,道:“我先走了,你也早些吃饭吧,我有时间再来看你。”她几乎是夺门而出,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慌乱什么。或许潜意识里,她希望他出声留住自己?“雁回。”还未走出院落,她便听到那个人焦急的呼唤。傍晚落霞微红,两个人都有些紧张。他结结巴巴地说:“你可不可以,不要嫁?”她没有回头,只是看向不远处的红霞。“我都二十岁了,再不嫁,当真没有人会要了。”身后一直没有回应,她以为他回去了,正要提步离去时,却听到他一字一句地说:“若你肯,我娶你好不好?”她诧异地回头,想看看那个平日总是怯生生看着自己的书生现在是什么样的神情,却见到那个男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抹着眼泪,对着一面泥墙自言自语。“我喜欢你,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是我是真心的,比真金还真。我不太会说话,除了满肚子酸腐诗书,什么都不会。但是我会对你很好的,跟对自己娘一样好。”看着他的傻样,陆雁回本来想笑的,但不知为何,整个眼眶都濡湿了。她说:“我不愿意嫁给当官的。我爹说,你们这样的人,将来都是要三妻四妾的。我嫁的人,一辈子只能娶我一个。”他慌忙转过身,情急之下也不知该如何,竖起三根指头,指天对地地发誓。“沈括若能得陆小姐为妻,此生此世绝不再娶,若有违此誓言,宁愿天打雷劈。”这不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也不是她听过的最毒的誓言,但是她莫名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裙摆在地面划过一道弧度,她缓缓转身,依旧朝前走去。沈括定定地望着她的背影,脸色惨白一片。“还不跟上来?”几步之后,她转过头,冲他微笑,促狭道,“你个呆子,想娶我,总得先去拜见我爹才行。”沈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刻,那个一身红装的女子笑靥如花的样子。他点头如捣蒜,没出息地抬手捂住双眼,哭得像个孩子。那一刻的场景,真的好美。一个呆里呆气的文弱书生,一个莽撞倔强的江湖侠女。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多少峰回路转,却那样单纯,那样真挚。番外饶染是个面瘫,这件事她从记事开始便知道得很清楚。在旁的孩子都咧着嘴傻笑的时候,她总是清冷着一张小脸坐在一旁,觉得这些人傻透了。然后她回到房里,默不作声地用手揉着僵硬的两团腮肉,希望它们也能生动起来。没有人会喜欢一成不变的东西,即便饶染的脸长得不错,她也不喜欢整日面无表情的自己。饶家是将门世家,从庆元朝建国那一日起便世袭了光武侯的爵位,历代子孙都以冷兵器见长,就连府里的丫鬟都会些拳脚功夫。饶家在朝中的地位极其尊贵,饶家的女儿几乎就是后位的不二人选。而饶染,在十六岁的时候便知道,自己将来要嫁的将会是储君。对于爱情,她没有那么多的幻想,私下想来也不过是找个不算讨厌的男人,凑合着过上一辈子。只是庆元朝这一任的储君却迟迟未立。皇族子弟皆非凡品。老皇帝的儿子们就是太精明了,一场鹬蚌相争,最后却是远在封地的闲散王爷苏沉羽坐收渔翁之利。圣祖驾崩前颁了一道诏书,封饶言龄之女饶染为皇后,国丧之后便举行封后大典。饶染当时接到圣旨时已经二十六岁了,作为一个在这个年纪还能风光大嫁的女子,她觉得这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当下便带着丫鬟和包裹住进了庐陵宫。她第一次遇见苏沉羽,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天气炎热得能让人恨不得把身上的人皮一并扒下来。饶姑娘光着一对雪白的小脚,仰躺在树上小憩,刚一抬眼便对上一张似笑非笑的脸。他说:“你就是饶染?”她木着一张脸,缓缓坐起。“苏沉羽?”他轻笑,算是应了,却是将头别到一旁,不去窥视她的纤足。“你的鞋袜呢?穿上之后下来,我们说说话。”她伸手指了指树下放置的缎面小靴,道:“帮我穿上。”他面上闪过一丝诧异,似乎没料到会有这般大胆的女子,愣怔良久之后,傻傻地回了句:“我是皇上。”“皇上不会穿鞋吗?”她淡淡地凝视着他,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鞋子被套在脚上的那一刻,她感受到了那个人的笨拙。他好像真的不会伺候人,清俊的眉眼微微蹙起。“怎么那么难穿?”“想把左脚的鞋穿到右脚上确实有些困难。”她特别认真地开口,不期然看到了他红透的耳根。新帝登基有许多事情要忙,自绿柳桥头匆匆一面,他们再见时便已是她头戴凤冠,身披红装之时。他挑开盖头,对她温润一笑,她张口说的第一句话却是:“现在不是傻笑的时候,先帮我把脑袋上的东西拆下来再说。”苏沉羽从来没有觉得这般挫败,从认识这个名叫饶染的女人开始,他似乎就一直在做着伺候人的活儿。作为一名君主,他觉得这绝对是要不得的。所以每次来凤鸾宫,他都努力刷着自己的存在感,不是将热茶泼在身上,便是故意弄出些声响,让对方注意到自己的存在。最后闹得近身伺候饶染的八宝都烦了,看见他便直接将茶水泼在他的衣服上,然后大声叫嚷着:“啊呀,万岁爷被茶水烫了。”两个人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相处起来却分外合拍。在没认识饶染之前,女人对他而言,无关乎喜欢与否,不过为了权衡势力,传宗接代,仅此而已。然而饶染似乎同她们是不同的。他也有些说不清楚是哪里不同,就是觉得跟她在一起很舒服。她不会刻意逢迎,也不会虚与委蛇,看见他来了,只淡淡地扫了一眼,然后说一句:“坐啊。”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像极寻常的一对夫妻一样。他有时也会被这种想法吓到,但是下朝之后,还是会不自觉便溜达到她的凤鸾宫。大婚之后,除了饶染,他没有再碰过任何妃子。苏沉羽登基之前便有三房侧妃、两名妾侍,这对于一个二十七岁的皇子来说,并不算什么过分的事情。饶皇后有的时候兴致来了,也会接见一下抱着孩子故意来添堵的几位娘娘。后宫要雨露均沾,沾不着雨露的人难免心中不平。洛贵妃便是最不满的一个,因为在饶染没出现之前,她是最受苏沉羽宠爱的妃子。然而她也是最聪明的一个,撺掇了几只出头鸟飞出去探风。也不知那位皇后娘娘是怎么跟她们说的,总之,她们一个个飞回来时,脸色都如霜打的茄子一般。她心下思量着,晚些时候特意换了身素淡的衣服去了凤鸾宫,低眉顺眼地说:“听说晌午的时候有几位妹妹扰了皇后娘娘的安,实在是臣妾平日管教不周,烦请娘娘恕罪。”饶染进宫之前,一直是洛贵妃协理六宫。她此番来,一则是想打个圆场,二则,也是想显示自己的地位不同于旁人。她说这话的时候,饶皇后正在给白圣轩顺毛,闻言淡淡地说:“原来今日来的都是你本家的姐妹,既是一家人,便不用那么客套了。”姐姐管教妹妹原本就是常理,洛贵妃想要自抬身价,也要看饶皇后给不给这个权力。一句“本家姐妹”,既告诫了洛贵妃找准自己的位置,又示意她这浑水蹚得不算高明。潘枝花是聪明人,当下便含笑道:“娘娘所言甚是,臣妾等人共同侍奉皇上,自当是亲如一家。只不过那些年纪轻的不省事,成日担心谁被专宠了,自己以后的日子会不好过。臣妾心里却明白得很,后宫的姐妹都不容易,但凡有机会,都会催促着圣上去旁的姐妹那里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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