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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1 / 1)

“娘亲在叫我了。”少女抱拳施了一礼,“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缘再见。”他焦急地伸手上前拉她,语无伦次地说:“不知姑娘怎么称呼,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我叫温婉。”她对着他眨眼,留下她娘亲突发奇想给她起的小字,大笑着离去。那个少女自然就是沈衡。那时候的她刚从挽瑕山庄出来,跟着自己的娘亲去京城寻父亲。张扬的个性,生动的眉眼,随口说出的一个名字,却让一个十岁的少年深深刻在了心间。自那以后,顾小侯爷便开始习武,这样的结果无疑是让顾将军欣喜的。但是没人知道,这份转变全是源自于一个笑容明媚的少女。他再一次遇上沈衡,是在刘进臣的后宅。那时,他已经着手帮助顾将军分担一些政事,搜集刘进臣贪污的罪证。他也没想到会在那里见到沈衡。她看上去有些慌乱,身后还跟了一名比她更加手足无措的少女和一大群举着火把的家丁。他拉着她的手,将她们带到一处偏僻的地界,让她们逃走。激动的她连行了三次拱手礼,道:“这位小哥,大恩不言谢,等我攒足了银子,定会回来赎你的。”她这么说的时候,一双大眼满是真挚,带着一股傻里傻气的娇憨。他笑着对她点头,却最终没有等她回来。刘进臣被抄家了,他也跟着父亲去了军营历练。在离开上京的那些年,他也曾幻想过两人重逢的场景。然而再次相遇时,她却将他忘得一干二净。“侯爷安好,洒家这厢有礼了。”他看着她,笑得有几分无奈,却又欢喜她这副慢半拍的样子。他心里并不是没有失落,潜意识里,他希望她能想起来,又希望她忘记。对于一个男人来讲,美女救了英雄这种往事,实在有些难以启齿。可是渐渐地,他发现自己似乎晚了一步。她看苏月锦的眼神总是同她看自己的不同,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倾慕他再熟悉不过。所以,在她小心翼翼地询问苏漾同苏月锦的关系时,他故意隐瞒了真相,告诉她那是苏月锦的童养媳。江城边关告急,他父亲手下并非没有可用之人,但是他不想轻易放弃这个建功立业的机会。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深深地明白,战功对于一个军人而言有多么重要。他喜欢那份挥洒在刀剑之间的豪气,也想底气十足地站在一众将士面前,而不仅仅是依靠他父亲的羽翼。他不想做一个没出息的二世祖,他渴望每一个可以掌控在手中的机会。男儿志在四方。他那个时候是这样说服自己的,却在临行前,连去见沈衡的勇气也没有。他怕他会舍不得。他对苏月锦说:“我打算去江城。”苏月锦淡淡地看着他,无比清晰地说了一句话:“路怎么走,全凭脚的选择,你莫后悔便是了。”他知道苏月锦喜欢沈衡,而他亦从未掩饰过他的情感。君子坦荡。那一晚,他们畅谈了一夜,他执杯醉倒在案旁。“也许从我打算去江城的那一刻起,我便输了。”他甚至衡量过,留住沈衡和胜了江城的那场战役,哪个胜算更大一些。他们这样的人,习惯了从理性的角度去揣度问题,却忽略了爱情本身的那份纯粹。苏月锦说:“允之,你不是不爱,你只是爱得不够奋不顾身。”他看着窗外摇曳的青竹,大笑道:“也许吧。输给你这样的人,我没什么好不服气的。”他见过苏月锦放在木匣子里的那些回信,一字字、一行行,都写着一个少女对另一个男人的眷恋。但是苏月锦依旧那样珍视,平平整整地叠好,视若珍宝。感情付出了,没有人预知能否开花结果,苏月锦却选择了守候。年少时的惊鸿一瞥,换来半生错过的遗憾。站在江城的城楼上,他俯瞰那片辽阔的疆土。每个人的选择都是不同的,他无悔,却仍旧留了一份此生难解的遗憾。“将军,那个蛮横的二当家的又来了,您要不要见见?”“不见,如果她再来,便把她丢出去。”“可是……她已经进来了。”营帐之前,坐在马上的女子手执长鞭,英姿飒爽。“顾允之,追你怎么就那么难?”缘分天定,错过了是缘,遇见了也是缘。但愿每一对有情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蠢萌爹的番外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却娶了一位出身于书香世家的夫人。陆凌一生爱武成痴,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只可惜妻子早亡,生下来的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三岁上房,五岁揭瓦,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得虎虎生风。陆雁回长了一副好相貌,杏眼柳眉,眉宇间三分英气,七分颜色,偏生痞里痞气的。对此,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终日愁眉不展,担心她嫁不出去。养到十七岁的时候,他实在无奈,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泪流满面地说:“你们谁愿意娶雁回,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哪里知晓,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一个个吓得面如白纸。“师父,小师妹的人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徒儿只怕配不上她,您还是另找他人吧。”“是啊师父,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自古英雄配美人,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还记得开始时,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话还没说完就她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陆雁回的娘亲早逝,再加上挽瑕山庄事物繁忙,陆凌对她疏于管教,在男人堆里长大的她,性格难免乖张。老庄主被逼无奈,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厉声斥责道:“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自己寻夫家去。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你就不用回来了。”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地被赶出来,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仗剑一笑闯江湖,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奈何囊中羞涩,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终于咽不下去了。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翩然出现。据陆雁回事后回忆,他那时的身姿当真风流倜傥,姿态儒雅,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环。在她当时的认知中,他身上无疑就写着“财神爷”三个大字。“喂,小书生,你过来。”她跷着脚,咬着半片叶子,笑眯眯地冲他招手。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算是衣锦还乡,途经挽瑕山,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眼神迷蒙了半晌。“姑娘唤我何事?”他是读书人,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举手投足间无不娇羞内敛,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绝无仅有。陆雁回看得有趣,笑眯眯地走近几步,道:“都说读书人老实,我如今落难了,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你不会拒绝吧?”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得不自在,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姑娘想要在下如何资助?”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先借点银子花花吧。”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题名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深的印象,只觉得偶遇的这位“金主”老实得紧,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故事如果仅到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他拱手走上前,尽量轻松地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实际上,他紧张得袍袖之下的手掌整个都汗湿了。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地搂着他的肩膀,道:“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地道:“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俏皮地将头伸到他近前,大笑道:“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荡,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现下不能还你银子。”沈括听后连连摆手道:“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那焦急的架势,又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他每次遇上她,她都过得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他没想到她会迷糊成这样。她吊儿郎当地对他说:“你也甭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遮风避雨的地方便足矣。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地问:“那破庙,陆小姐找得到吗?”一语中的。她一个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找什么找。她略有些丧气地转了转手里的烟杆,说:“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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