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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绿茶维(1 / 2)

鞑靼城往北,有宽阔的平原和肥沃的土壤,从这里开始,陆地上像群星散落辐射出无数大大小小的城池和村落,密集得如同烟火。

土路不论大的还是小,人群都来往络绎不绝,他们将消息和资源带到昆伯勒大陆的每个地方。

一队骑兵顶着风沙穿过白花草原,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

这些骑士一个个身材修长,全身都包裹在麻布斗篷之中,他们露出的手背覆盖软甲、双脚踩着皮靴,周身全副武装。

但即便如此,依然能看出他们个个劲瘦的腰肢和绝佳的身材比例,四肢充满力量。

维尔斯骑在马上,他登上一块高地朝下看去,灰扑扑的小城坐落在山脉环抱间。

他唯一露出来的的蓝眼睛里正酝酿惊涛骇浪。

“快要到了。”

【等着我,我来见你了。】

鞑靼城门口,守城士兵的兵力赠加了近一倍,他们拿着铁质长刀,拦住大批衣衫褴褛的流民。

“走走走,滚开,别挡着道!”

“回去回去,我们不接收难民!”

就在半个月前,西边的凤兰城和周围几十个村落遭遇了夜魔入侵,死了不知道多少人。那些东西徘徊在原地不走,时间一长,凤兰城的土地被彻底污染无法耕作,数不清的难民奔逃,大量人口分散进了四周的城市。

但绝大多数城市都只能维持已有的城民温饱,哪里有能力接受那么多流浪人呢。

他们被迫紧闭城门,用武力驱赶这些人离开。

鞑靼城距离凤兰城大约五百里,虽然有道路畅通,但依然路途遥远隔着山川大河。

天知道这些手无寸铁的人是怎么历尽艰险到这里来的。

“大人,行行好吧,孩子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

“求求大人可怜可怜我们,给一口水喝吧。”

“一路过来没有肯收留的城,求您让我们留下来,我们可以做工,不会白吃白喝!”

这些灰头土脸的男人大多都是青壮年,年老的早就在跋山涉水中死去了。同样的,人群里也几乎找不出一名女性。有能力娶妻的家庭,也不至于沦落成难民。

守城的士兵用刀指着远处的草屋,“看到了没,那是难民营,要去就去那里,别想趁乱混进城!”

如果让这些饥饿的人进城,恐怕会导致许多严重、混乱的后果。

他们搬出几个巨大的木桶:“城主和神院慈悲,给你们准备了一些水,这已经仁至义尽了!我们自己也吃不饱,没有多余的粮食给你们。”

“走走走,别来门口捣乱!”

像这样类似的话,流民们从凤兰城一路过来已经听了很多回。他们拿出随身的碗,争先恐后地去打水,唯恐少了一口。

男妈妈们小心翼翼将碗凑到孩子嘴边,干裂的唇才被湿润。

难民营是流浪者们自己建的,就在城边的空地上。因为有了栖身之地,混乱的人群稍稍安静了一分。

因此在这个时候,整齐的马蹄声响起时,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一人惊呼:“快看,那是……”

高大健壮的马匹训练有素,骑马的人身姿挺拔,绝不可能是流浪人。

维尔斯走在最前,原本拥挤的人群为他分开一条道。

他拉紧缰绳,将头顶宽大兜帽摘下,金色的长发自领口散出,宛如日光流淌,再加上那张神明亲手雕琢的脸,周围纷纷响起抽气声。

附近的人们小声议论着:“竟然是精灵!”

“他们长得真好看。”

“精灵的部族不是也被夜魔攻击了?看样子怎么不像……”

除了好奇的张望,暗中也有不怀好意的打量。

维尔斯敏锐地看过去,目光如电,他有意无意地露出腰间装备的长刀,还有背后的长弓、箭矢,瞧那锋芒就知道绝不是玩具。

精灵族并不像矮人一样乐意和其他种族交往,他们的武力和美貌一样,令人惊惧。

因此那些暗中的视线发现维尔斯不好惹之后主动退下了。

守城士兵们窃窃私语,他们商量之后推出了一名士兵出列——就是被爱格伯特的名字灼瞎了一只眼的那位。

这名士兵看着面前这一队全副武装、腰细腿长的精灵战士,为首的那个甚至比自己高出一个头。

他咽了咽口水,禁不住大腿颤抖起来:“那什么,你们、你们……”

维尔斯扔给他一袋铜币:“这是我们的进城费。”

独眼士兵一愣,下意识掂了掂,袋里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太多了,进城费是一人一枚铜币,你们只需要十几枚就够……”

维尔斯面色不变,他伸手指了指不远处坐或作站的流浪人:“剩下的,就请你给他们准备一些食物吧。”

话音落下,附近面黄肌瘦的流民们忽然眼中亮起了光。

“谢谢您、谢谢……”

独眼士兵摸摸头,他总感觉类似奇怪的事情发生得有些频繁。

都说事不过三,在有了巨人、狼人、红眼少年的经历后,这士兵很识趣地打开城门。

“进去吧。”

鞑靼城或许发生了什么不可抗力的事,他只是一名普通士兵,还是别掺和了。

风尘仆仆的行人里,忽然出现一队身姿挺拔的精灵族,他们一路上吸引了绝大部分人的目光。

士兵们躲在暗处讨论:“精灵们大老远来这里干什么?”

“看什么他们都没带,不像是来交易的。”

“快去报告布兰登大人!”

这番消息即刻飞进了一些人的耳朵里。

“你说谁来了???”红酒杯被打翻在地。

“大人……是加布利尔精灵族。”手下人低声回答。

布兰登想到最近自己派哥布林去偷东西,又私下大量制作魔法符文的事,感觉背后惊出一身冷汗,“难道他们发现了??”

手下人转了转眼珠:“大人,您冷静一点。就算他们发现了这东西,我们出售的魔法符文和精灵族的也不一样,他们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他们的东西!”

此话点醒了布兰登,他点点头:“你说的对。”

“但是保险起见,这段时间让黑市不要卖了,等这群精灵离开再说。”

“是的大人。”

……

丹尼尔牵着马走在街上,和身旁一个只到他大腿高的矮人大眼瞪小眼。

他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快走几步追上维尔斯。

“王子,鞑靼城那么大,我们去哪里找女神大人啊?”

维尔斯来过几次,知道城里的大概布局。凭元菱的个性,她大概率不会进入内城的神院,她一定会和平民百姓在一起。

神院那批家伙假如知道了她的存在,一定会高兴疯了,并像供奉宝贝一样把她供起来。元菱大概不喜欢被供奉。

维尔斯想了想:“你们分成三组行动,傍晚在这里碰面。”

“好。”

他将马寄存在一家马舍里,独自一人沿着城墙走着。

越靠近城墙,居住的人群地位越低,甚至还有衣衫褴褛、食不果腹的。在混乱的行人中,维尔斯如同逆流穿行,他的皮靴踏在粗糙的砂石地面上,留下浅浅的痕迹。

见他停下,一名赤着脚的男孩小心翼翼凑过来。

“哥哥、哥哥,买花吗?一篮只需要一个铜币。”篮子里是一些草地上常见的野花。

维尔斯低头看了看,人类男孩大约六七岁,放在人群里没有丝毫特别。

但他竟然鬼使神差地蹲下身,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银币。

“弟弟。我不要你的花,只需要回答我一个问题:

——是谁教你编花环的?”

这样的花环是精灵族的特殊手法,没有其他族群会。

除了精灵,那就只有……

小男孩见了银币都震惊了,磕磕巴巴道。

“是、是一个漂亮的哥哥。”

哥哥……

或许是哪个住在城里的同胞。

但在见到人之前,维尔斯不置可否。

他顺着男孩的指引往平民区走去,这里的人虽然一样贫穷,但状况比城外的流民好得多,他们起码还有城墙抵御危险。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市,维尔斯的目光始终平静。

前方是个岔路口,他随便选了靠右边的小路继续前进。

走了没几步,他忽然猛地回头。

元菱和爱格伯特一起走在街上,这段时间她一直在了解民情,因此也听闻了凤兰城被夜魔袭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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