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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节(1 / 1)

李彦锦点点头,伸出一根手指,蘸了点茶水,在饭桌上一边写写画画,一边说道:“大哥你来算算,从豫州到北疆,四千士兵需要消耗多少口粮。”张孝邦微张着嘴,有些呆愣。他没想到,李彦锦竟会问出这个问题。李彦锦也不理他,自顾自算道:“四千人,按咱们现在的伙食,每人每日消耗粮食一斤半,则军队每日消耗六千斤粮食。从豫州到北疆,至少要走六十天,需要消耗粮食三十六万斤。”张孝邦眉头微微皱起,李彦锦这番计算并没错误,只是他们往日行军,并不会保证每人每天一斤半的口粮。用野菜、麸皮之类的东西凑合混混,半斤粮食也能糊弄个肚饱了。李彦锦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继续道:“若减少口粮,每人每天只吃半斤,那也要消耗粮食十二万斤。”张孝邦听着,不由点了点头。李彦锦停下来,转头问他:“若是你把这十二万斤粮食节省下来,直接用它们在北地招兵。就按招募时的惯例,每人十斤粮食的费用,你能招来多少士兵?”张孝邦睁大眼,小声说道:“一万二千……?”李彦锦露出了个“孺子可教也”的表情,点头道:“没错!所以,你是想要这四千人,还是愿意去北地再招一万二千人?”这个问题,张孝邦不需要任何思考,就能说出答案。本来最适应北疆作战的,就是当地的士兵。这四千南方兵就算拉到了北疆,能真正成为可靠战力的,恐怕也不到一半。异常寒冷的气候,直接就能折损掉近一半的南方兵。张孝邦长舒一口气,道:“多谢兄弟啊,我竟没想过这么细的问题。”李彦锦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客气什么,你我兄弟,本就该互相照应。”张孝邦感动不已,哽咽着灌了口酒,道:“好兄弟,一辈子!”三日后,张孝邦不但没有要谢沛手下那四千兵士,还把自己之前练好的人马留下大半,只带了两百号人,离开了豫州。只是当他兴冲冲地赶到北疆军营时,忽然愣住了。那可以招揽一万二千士兵的粮食,好像并没有出现啊……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被李兄弟忽悠了……不过好在,半个月后,李家给镇北军送来了三十万斤粮食,并指名是家中小辈李彦锦要送给张孝邦的。某位“祝福”了李兄弟半个月之久的家伙,惭愧而喜悦地接受了这批免费的军粮。并诚挚地发誓,这次是真的要把李彦锦当作一辈子的好兄弟了!哦,还有谢沛兄弟,也是要结一辈子的情谊!李彦锦:谢兄弟那里并不用你惦记一辈子,真的。升和二十一年,九月初,湖白府武阳城外的府兵军营中,又迎来了一支四千人的队伍。这支军队因加入的时间晚,在训练时,被其他几支队伍几乎是虐得不要不要的。因为身体底子太差,他们不少人竟是在力量项目上,连女兵队的标准都达不到。因此,这四千人的新队伍,在接下来的几次大比中,都成了垫底的角色。军队中,若不搞什么裙带关系的话,一向是以实力论高低。所以,这四千人羞愧之下,几乎人人都抬不起头来。好在虽然其他老兵,爱拿他们开玩笑,却也并没做出太过分的举动。谢沛对此情形,也没插手阻拦。她只是默默地将操场四周的火把燃烧时间延长了一些。这四千人知耻而后勇,他们自觉地增加了训练时间。因为训练量太大,统一发放的军服就比别的队伍,破得都快些。再加上这四千人中,不少人还把以前的破旧衣服舍不得丢,被旁人看见后,竟给他们起了个外号——破衫军。然而,谁都没想到,原本只是嘴贱,戏弄下同袍的称呼,在几年后,竟成了威震南北的强军之名。无数儿郎都以加入破衫军为荣,且每年比武时,若破衫军的士兵获胜,都会当场撕掉上衣,露出健壮结实的胸膛。这一习俗导致了后世对破衫军名称由来的误判,都以为是因为军中儿郎胜利后爱撕破衣衫,才赢得了如此美名。实在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就在谢沛麾下新增了“破衫军”的时候,血滴子的首领也有了重大发现。他之前剿灭了高恒在京城中的势力后,从怂货高登峰嘴中,得知了夜殇和京城之外其余分部的存在。然而夜殇行事诡秘,血滴子几次险些抓到他,结果都被他溜掉了。更让人心烦的是,在追杀夜殇的过程中,已经先后有四名血滴子丢掉了性命。血滴子每一个成员都很宝贵,他们几乎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一代慢慢养起来的。为了弥补人员减少而收养的孤儿,因为信任问题,也无法在第一代学到高深的本事。只有当他的忠心经过了时间的检验,他的儿孙才能接触到组织的核心,成为真正的血滴子。这两年,自太上皇去世后,血滴子与富平侯和高恒两方势力交手时,也折损了不少高手,导致现在血滴子的规模几乎只剩下了当初的三分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夜殇一个人就折损了他们四个好手,且还活着逃掉了,这在血滴子首领看来,简直就是无法原谅的事情。于是,他把天南地北的好手都调了回来。目标就是抓住夜殇,再从他嘴里,把高恒组织的剩余势力全部挖出来,彻底剿灭,一个不留!皇天不负苦心人,当血滴子所有高手齐齐出动后,他们终于再次找到了夜殇的踪迹。作者有话要说:这章里提到军队口粮,一人一天为一斤半。可能有人会觉得太多了,谁每顿饭能吃半斤粮啊?其实这个问题是因为咱们现在的食物充足,有了丰富的蛋白质摄入,对碳水化合物的需求就降低了。换句话说,就是有肉吃,油水多了以后,就不用靠吃那么多米饭来填饱肚子了。这个事情,咱们的父母辈应该都了解。在他们那时候,食物匮乏,饭菜里也缺少油水。计划供应时期,城市户口,一个月每人分三十斤粮,可大多数人,是不够吃的。原因正如上面所述,肚子里没油水呐,身体缺乏蛋白质等能量供应,只能大量摄入碳水化合物来补充。所以老一辈人中间,很多人的胃部都偏大。而且因为粗粮摄入过多,胃病等消化系统疾病也是他们那一代人最常见的毛病。第175章 神奇的孟家兄弟血滴子发现了夜殇的踪迹后,却并未能迅速将其抓住。大约是因为这段时间的生死追逐, 夜殇如今竟变得极为难缠。血滴子的高手费尽周折也只是做到了不再让其从眼前溜掉。就在追逃之间, 血滴子首领兴奋地发现, 那夜殇终于向外求救了。这是血滴子首领最想看到的事情。因为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在没有抓到夜殇的情况下,树藤摸瓜地牵出高恒组织的其他分部。升和二十一年的九月, 血滴子终于追到了黑山。在失去了八位血滴子之后, 首领怒不可遏地召集了所有人, 决定血洗黑山。没人知道,那半个月的时间里, 血滴子在黑山中到底遭遇了什么。只有他们的阴魂, 由于各种离奇的死法, 而愤恨难平, 不愿散去。这,是被锄头铲断了脖子的。谁能想到,那个专注于刨地的老汉, 竟能面不改色地, 挖人头如挖芋头一般轻松。这,是被粪瓢拍扁了脑袋的。鬼才知道, 那个清理茅坑的老妇, 一出手,竟带着千钧之力,拍脑瓜如拍黄瓜一般干脆。这,是被烧火棍敲断了颈骨的……这, 是被烟杆插穿了喉管的……这,这,这这……这他玛哪儿是什么山民,根本就是一群最可怕的魔鬼!血滴子中,有位老成员,运气极好地没有当场死去。他憋着满口的鲜血,用最后一点力气,从大坑中爬了出去……几年后,某位少年为了寻找经年不曾归家的父亲,终于在黑山旁的一棵老树下,看到了熟悉的符号。若干年后,某些无法见光的组织中,就流传出一句话来——宁见阎罗王,莫遇黑眼狼。于是,狼族之中,除了白眼狼这位名人外,又添了一员代表恐怖之神的猛将——黑眼狼。当然,若是鼬族人知道,中原有人将他们的族神误认为是黑眼狼,一定会非常生气。简直胡说八道!那分明是黄大仙黄鼠狼!夜殇在童姥姥的帮助下,不但留住了性命,也将组织的残部保了下来。此时,他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李彦锦能成为他们组织新的头领。然而,这个希望在童姥姥无情地嘲笑中,变得异常渺茫。在黑山亲眼目睹了血滴子的覆灭后,夜殇一个人坐在山崖前,发了整夜的呆。次日一早,他就辞别了童姥姥,在斑斑的歌声中,下了黑山。这一年的冬季,一对孪生兄弟来到了武阳城中。他们手持着一封书信,求见李彦锦。那封信的落款,是一个名为“叶尚”的人。李彦锦看完书信后,顺手将其递给了谢沛。堂中静候的孟家兄弟,对此视若无睹,仿佛早就知道李彦锦与谢沛的关系。李彦锦看着两位青年,开口说道:“孟无敌、孟无悯,你们是自愿前来的吗?”孟无敌上前一步,行礼后说道:“回大人,九月时,叶叔叔回到镖局,将我等当年所签的卖身契,全部解除。如今,在官府户籍上,我们都是清清白白的良民。叶叔叔带着一部分不愿离去之人去了黑山脚下定居,其他人则发了遣散费,各随其愿。我们兄弟二人有些微末之才,如今世道将乱,我们也想趁此机会,建下些功业,只盼日后能让我孟家祖先不觉丢脸。”孟无敌将自己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他知道,因往日身份问题,与眼前这两位大人谈什么感情,势必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在没有感情可谈的前提下,展现出自己的诚意才是最有可能让对方改观的办法。李彦锦已经看过夜殇的信了,里面与孟无敌所说的几乎一致。略有不同的是,在孟家兄弟看来,那些被带到黑山脚下的人是因为不肯离开镖局的。而实际上,被带走的都是清楚高恒组织真正内情的人。夜殇不能冒那么大险,放任其随意离去。只能借助黑山的力量,将他们留在身边,牢牢看住。此时谢沛也看完了信,她感兴趣地看了看孟无敌和孟无悯兄弟俩,开口问道:“你俩这本事是天生的,还是有什么功法练成的?”孟家兄弟俩,异口同声道:“天生的。”谢沛和李彦锦对视一眼,都好奇不已。原来,夜殇在信中写到,他已经解散了残余的势力,打算在黑山脚下安度余年。然而,他手下这对孟家兄弟,天赋异禀,品性极佳。不过,因为这两人都有一份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之心。就想着推荐他们到李彦锦这边来,看看能否寻到合适的机会。据说,孟无敌在呱呱坠地之时,就显露出不凡之处来。他不但哭声格外嘹亮,且时常会让闻者出现一刹那的茫然。这情况,随着他年纪增长也再不断加剧。孟无敌五岁时,其吼声已经能让成年人出现短暂的失神。孟母见状,泪流满面地直说是祖宗显灵,遂卖光家产,为兄弟俩寻找武师,并将大儿子取名为“无敌”。与哥哥不同的是,孟无悯的天赋,是在孟母重病去世后才显露出来的。当年孟家孤儿寡母本就生存不易,孟母把家产变卖后,还要教导两个孩子练武识字,日子愈发艰难。苦熬几年后,一个阴湿的寒冬里,孟母患上了肺炎。孟家兄弟那时不过八岁,为了凑足母亲的药费吃尽了苦头。有大夫说,孟母此症需要用百年老参,方能延续些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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