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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血霉的人(完)(1 / 2)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本来以为不用写番外,现在看来以后可能得加一章。

因为原著里莱斯特是真的命大小蟑螂,所以这里也没有死,他不仅没死,还跑到中国重庆吃毛血旺去了。

替换的章节字数只能比以前更多,不可能比以前更少。

但还是给你们添了麻烦,本质我废,对不起……

章珎在北美的生活很平静, 他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稳稳当当, 没有经历什么波澜。

世纪的尾声已经渐渐响起, 一洋之隔的彼岸,欧洲大陆上,法国人正在那位伟大的科西嘉人带领下书写他们战争史上最后的辉煌。就算不知道历史, 看现在欧洲传来的新闻,也能看出西班牙的国力日益衰微, 要不了多久,新奥尔良就会回到法国的手里。

但这只是一个过程, 最终, 新奥尔良还是会成为美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时代背景和政治对个人的命运有着极大的影响。

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成果在这时期还没有对北美大陆起到关键性的变革作用,但在北美地区, 轧棉机的出现已经让略微衰落的南方种植园经济重上高峰,重度依赖奴隶制的南方在历史发展的道路上落后, 并会在数十年后与北方展开一场惨烈的战争。

废除奴隶制和工业化是历史前进的必然,有什么阻拦的必要呢。倒不如顺势而上, 积极转变自己, 以便在未来占领先机。

这个身体成年之前,章珎就在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技术的进步,在短短数十年内就极大地改变了这个世界的面貌。自然科学的兴盛和社会风气的鼓励, 使欧洲与北美地区在这一时期里涌现出了大量发明家, 这股发明热潮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中期,随着科学技术壁垒越来越高,才渐渐消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 发明家都是一个非常受人尊重的职业,他们中的杰出人物不仅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同时他们的发明专利也为他们带来了大量财富,典型代表如创立了通用电气的爱迪生。

对一个穿越者来说,这是最好的时期。电能、钢筋混凝土……这些直接塑造着未来城市面貌的发明,到现在还没有为人所掌握。

章珎不会漏掉这个上好的机会,就像许多发明家所做的那样,他也有着自己的发明团队。基本上,他只需要根据自己那么多世纪的知识和经验积累,将原理和要求告诉团队中的人员,他们自然会向他所需要的方向去努力。

等到钢筋混凝土的发明为章珎换来第一桶金之后,章珎才正式邀请和建议路易转型。

路易很善良,但他不是一个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人。像很多南方人一样,他对北方的工业发展模式不太感冒,可他却是很愿意听从章珎的意见。

财富、庄园……这些东西有什么重要?妻子阿佳妮生产那天,他在产房外胆战心惊地等了六个小时,惊险无数。那种窒息的恐惧感,就像是他已经随着阿佳妮的哭声死过一次一样。

如果没能留住阿佳妮和孩子,他拥有的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而他现在的幸福生活,相当程度上依靠着当初安德烈的固执和用心。

所以当安德烈让他试试的时候,路易非常慷慨地给了他一笔巨款,让安德烈随便安排。一来,是为了感谢安德烈的帮助,二来,他也非常单纯地相信安德烈不会坑他。

看着这般傻白甜的路易,章珎一时无话可说……

如果换个心术不正的人来,这家伙还这样实诚的话,那也太容易被骗了。

章珎现在的身份既是发明家,也是实打实的实业家。和同时期的资本家比起来,他的方式更为慷慨人道。他一面做着生意,一面不断经营自己的社会形象——这是被许多人所忽略的极为重要的隐形财富——台风时期出手帮忙救灾,灾后又及时帮助当地防止了疫病的发生。

这次的台风不算历史上最严重的,但还是有不少居民死于这场天灾。

在新奥尔良统计这次事件死亡人数时,章珎偶然留意到,有几位死者的死因似乎……不太一般。

章珎戴着口罩和手套,掀开白布的一角,一眼看见他们青白色的尸体上位于脖颈、手腕等脉搏处的牙印。

哎呀呀,真是亲切的痕迹啊。

章珎轻轻挑眉,面不改色地放下白布,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些年来,新奥尔良附近一直都有人像这样离奇死亡。接二连三的死亡,让教堂十分为难,因为他们拒绝承认这是恶魔作案,加上治安官一直找不到罪犯活动的踪迹,所以新奥尔良人也只能硬着头皮认为,那些倒霉的死者都是死于某种怪病。既然是不知名的病症,那也就没有登报宣告的必要了。是以这么多年来,章珎始终不知道新奥尔良所发生的这些事情。

掐指算算,这样的离奇死亡事件都是在法国大革命后才发生的,和章珎来北美的时间几乎是一前一后。

章珎不知道剧情。在阿曼德手下时,原主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血仆,根本不认识莱斯特,就连阿曼德也不十分清楚莱斯特的去向。因此,站在章珎的角度去看,以他偶尔爆发的阴谋论思想,发现有吸血鬼和他同时出现在新奥尔良,章珎只会顺理成章地怀疑这是阿曼德发现他的行踪,特意让人来抓捕他。

如果是刚到北美时的章珎,看到有吸血鬼紧随着他的脚步出现在北美,还会皱皱眉头。但是现在,章珎根基已固,发现吸血鬼后,他只会觉得……

巴黎的家伙这是皮痒了啊。

现在的莱斯特觉得自己有点冤。

在欧洲,吸血鬼们必须小心翼翼才能生活,而在北美这片充满希望与阳光的“新世界”,人们对吸血鬼的认识不足,危机感不够强,他很轻松地就能从这些无知的小绵羊身上取走鲜血。也许是这片土地上的日子太好混,以至于曾经警戒指数一流的他也被这里懒散的气氛所污染,这才会一不留神被人拿住。

就像章珎不认识他一样,他当然也不知道章珎,更不可能把目标瞄准这个素未谋面的人。

毕竟,谁没事会去特别留意阿曼德的血仆啊。那家伙差不多每隔10年就要换一批人类仆人,难道要他通通认识吗?

他顾得过来吗?顾得过来吗!

所以,当他在地窖里醒来,看着小臂粗的密密实实精钢栅栏后那张年轻的脸,难得懵逼了许久许久。

你是谁,我在哪儿,你都对我做了什么?

章珎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按着自己的节奏详细盘问他的身份。问得多了,莱斯特也大概明白对方的关注重点是什么了。

去他的阿曼德,他出现在北美是自己的意愿,关阿曼德什么事?

既然知道莱斯特不是阿曼德差来的手下,章珎暂时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他把一个盘子往栅栏格子里一塞,递到莱斯特面前。

莱斯特看看那质地如布丁的暗红色凝块,愣了愣,问:“这是什么?”

“哦,这个么。”章珎低头看了看,“血……布丁,用新鲜鸡血加少许油盐凝成的。”

他当然看得出这是血块,但是……莱斯特屈辱道:“你给我这个做什么?”

“你的食物啊,不然你最近是想绝食吗?”那个男人一脸理所当然地道。

什么食物!

他们是吸血鬼,喝的是鲜血。再不然,也是把鲜血倒在杯子里,像品醇厚的红酒一样慢饮。

有吸血鬼靠德国血肠过日子的吗!有吗!

莱斯特越抗议,章珎越嫌弃。

别以为他不知道吸血鬼的习性,对吸血鬼来说,只有死物的血才是有害的,从活物身上取下的血即使凝固了也没有任何妨碍。

所以,吸血鬼凭什么不能吃血豆腐了?一定要喝活血?

这些家伙活了这么久,倒是越活越年轻,越活越任性。从疯疯癫癫的巴黎吸血鬼身上就能看出来,他们不光脑子不清醒,还一身挑三拣四的臭毛病。

章珎才不惯这些家伙的脾气。

莱斯特说不吃,那他就直接拉着扣在盘子上的绳链,一把把盘子拿回来,头也不回地走人。

他事情很多,没工夫陪这个长生的吸血鬼在这里耗工夫。

如果不是因为莱斯特是等级很高的吸血鬼,知道的东西不少,算得上很有用途,章珎早就把他扔到太阳底下做日光浴了。

章珎把地窖的大铁门一重重锁好,回到地面上的世界,督促发明、社交应酬、经营事业,每天都很忙,只有每月十五的那一日,才会雷打不动地端着一碟血豆腐下到地窖里。

莱斯特起先当然不肯吃。

他出身好,变成吸血鬼之前,是一位法国侯爵的幼子,算得上千娇万宠地被养大,他母亲更是认为子嗣之中,他最为肖似自己,因为对他也是万般溺爱。直到后来,莱斯特遇上了某个老吸血鬼,在没有选择权的前提下被对方强行拖入暗夜,但他命大,运气好,即使是在吸血鬼中,他的天赋和能力也都是最强的,行走在黑暗里的生活对他来说从来不算难,因此,这样的莱斯特自然有坚持自己生活方式和挑剔任性的资本。

但如今,莱斯特也发现,他的自我在那个人面前渐渐行不通了。

每次,章珎都会在栅栏前问一声:“吃吗?”

莱斯特摆着自己的贵族态度,骄傲且矜持地表示,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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