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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第041章(一更) 邓玲、杨浩安被判……(1 / 2)

第四十一章

报纸的配图为贾永常入狱后的照片。

林舒月看下面的内容。

贾永常,潭州梁水县屋恩村人,小时候家里穷,被送到梁水县的寺庙去当和尚。十八岁那年,下乡还俗。

回家后的贾永常和父母兄弟感情不好一直在外面打工。到了要结婚的年龄,家里没钱出彩礼,也没有房子,在当了三年的上门女婿后,因脾气不好,跟妻子离婚。从那以后便一直单身。

因少时学过武术,贾永常有一把力气在,他一直在工地上班,无家无业的他自己挣钱自己花,日子过得十分潇洒。

一直到2004年的七月初,他感觉到浑身乏力,眩晕、还伴随着恶心头痛等症状。他上医院检查,被确诊为慢性白血病。

医生告诉他,这种病没有治愈的可能。

在肿瘤医院,贾永常看到了白血病患者晚期的患者,他们瘦骨嶙峋,头上一根头发都没有,化疗后痛苦不堪。

医生要给他开药,一瓶药就要花几千块钱。他在工地干一年也赚不了这么多。

他没有钱,给父母兄弟打电话,每一个人都说没有钱,他父母说他有病死在外面,别回去死,家里的祖坟不收他这种病死的人。

贾永常恨啊,他太恨了。于是当他发病难受得受不了的时候,他想起了人们常说的缺什么补什么。

他第一次作案,是个阴雨天。他们工地的人在下雨天的时候喜欢打点小牌。

贾永常从医院回来,宿舍里就有他的一个工友蒋志军在,蒋志军跟贾永常关系很好,在听贾永常说一起出去喝两杯时想也没想的就同意了。

出去的路上,蒋志军一直在关心贾永常的病。还问贾永常身上的钱够不够花,不够他可以借一些。但是借不了多少,他还有父母老婆孩子要养。

要是平时,听到贾永常的这些话肯定很感动。但那时候的贾永常已经左了心性,他只看得到蒋志军健康的身体,蒋志军关心的话在他的心里,就成了炫耀。

蒋志军在跟他炫耀。因为这几句话,让贾永常还有些犹豫的心瞬间就定了下来。

从工地到前面饭馆,要经过一个小树林,树林中有许多灌木丛。

贾永常趁着蒋志军走在前面,用跟棍子杂碎了蒋志军的脑袋,将其打晕后拖到树林中央,将其绑好,放血而食。

在放血的过程中,因为蒋志军挣扎,他用斧头剁掉了蒋志军的手和脚,到后面,贾永常为了享受虐待别人的快感,于是割掉了蒋志军身上的男□□官。

就因为蒋志军曾经嘲笑过贾永常,他看起来高高壮壮,牛子却小小,连他刚刚上高中的儿子都比不上,跟他的身高体型不匹配。

蒋志军死的那晚上下了一场大雨,将贾永常的作案证据全部冲刷干净。

或许是心理作用,贾永常觉得十分有用,再加上虐/杀的快感让他欲罢不能,于是他在第二天的夜里,又开始了第二次犯案,这一次,他选择的是夜里下夜班回家的一名女性,他的方法也一直简单粗暴。将其打晕后带到隐蔽的地方虐杀吸血取乐。

等人死了,他再将人丢到路边的水沟、水塘里。

潭州的警方发现蒋志军的尸体,是在他杀了第四个人后。也是从蒋志军的身上,潭州警方查到了贾永常的身上。

贾永常还是有点害怕的,于是他在知道警察在查这个案件时便准备跑路。但在跑路的途中,他又没忍住,杀了第五个受害人,那是一个夜里喝醉在外面游荡的醉鬼。

从潭州逃走后,他先去的鹏城,在鹏城连杀五人后,他又在警方抓到他前,去了隔壁的惠城。

每到一个地方,便不停的犯案。没有片刻停歇。每一个受害人的性别特征都会被他割掉。这成了他标志的作案手法。

短短一个月之间,已有三十多条人命在他的手里。

因为抓他,两名出去钓鱼的女警牺牲,一名男性警察身受重伤。

被抓后,贾永常一直不开口认罪,但在见过当年养过他的少林寺老方丈后,他交代了他所有的罪行。

在报道的最后,写这篇稿子的记者用了采访他的原话。

贾永常说:“你们这些人,身体从小就健康,家庭从小就幸福。没有被抛弃过,没有被万般嫌弃过。我都那么努力生活了,但命运还是不放过我。”

“我得了白血病。刚开始吧,我觉得吸了人的血就能把我身上的坏血排出去。但是在杀蒋志军的时候,我喜欢上了那种掌控别人命运的感觉,那种滋味太美妙了,尤其是他身上那种痛苦的表情。我看着,觉得太痛快了。”

“到了后面吧,我杀人虽然还是会吸血,但我的主要目的已经不是为了吸血了。我就是体验那种虐杀的感觉。那滋味,太美了。”

林舒月气得砸墙。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贾永常这种变态?!因为他得了病,他就要报复社会?因为他注定活不了,所以他要拉那么多人给他赔命?

那么多无辜的生命啊!他手上沾了那么多血,他不害怕吗?他不愧疚吗?尤其是被他第一个杀掉的蒋志军。

他这种人怎么就得了慢性白血病?就应该生个今天得了,明天就死的病!

林舒月决定下次遇到罪恶值超过百分之六十的人,他绝对不会再手软。她现在就恨自己那晚上怎么就那么仁慈!她就应该夺过贾永常的刀,在他的身上捅个百八十刀!

最好是把他牛子也割下来!让他也体会体会那种痛!

报纸散了,林舒月气得睡不着,她从床上爬起来,系统升级还没结束,进度卡在百分之九十九已经很久了。

林舒月深恨自己无用。要是她再厉害点就好了,可惜现在想要锻炼也没有办法,她现在肚子上的伤口还没好全,平时走路什么的没关系,但剧烈运动是做不了的。就因为现在太生气,她肚子上的伤口在一阵阵的疼。

缓了好一会儿,她才出门,全家都在等着她回来吃饭。林舒星跟□□也回来了。自从林舒阳会被找回来以后,他每天都会跟着罗正军二人出去卖盒饭,有他的帮忙,□□两人每天回来得更早了。

曾小艺现在也比之前好了很多,她偶尔也会跟着林舒星去卖盒饭。

娄凤琴给林舒月煲了排骨汤,里面放了很多红枣,甜滋滋的,味道还不错,但林舒月连着吃了小半个月了,真是有点受不了了这么清淡的饭菜了。

她看着罗正军炒好的浓油赤酱的菜,馋得要死。

娄凤琴还不知道自己女儿,她给林舒月夹了一块除了盐以外什么调料都没放的排骨:“别老盯着那边看,你吃这个,喝汤。”

林舒月苦着脸,是真的不想吃:“妈,我能沾点生抽吗?”

“不行,生抽是发物,吃了对伤口不好。”林舒月浑身都是伤口,其中肚子上那一道伤是最大的,现在已经结痂。但娄凤琴却还是不让她沾半点发物。

连鱼虾都不让林舒月吃。

林舒月这几天已经体会到娄凤琴有多执拗了。她叹了一口气:“行吧。”

那可怜兮兮的模样,让林舒星看了十分不忍心,有心想给她吃点有滋味儿的东西吧,又怕娄凤琴。只能朝林舒月露出了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

林舒阳给她夹了一块莲藕:“二姐吃莲藕,这个莲藕好香。”

曾小艺端着碗朝林舒月笑,罗正军更是不敢得罪未来丈母娘,低头吃着自己的饭,头也不敢抬。

白文华的超市已经装修好,到了最后的摆货阶段,今晚有人要送货过来。因此他没过来吃饭。于是全家就娄凤琴最大,谁也不敢反驳她。

林舒月喝了一碗汤,吃了好几块排骨,里面的莲藕也没少吃。

然后她成功的把自己吃撑了。

饭后,一家子出去散步,娄凤琴出门前装了一个饭盒的饭菜。他们径直往白文华的超市去。他的超市就坐落在平沙村的村口,进村出村都要从他的超市门口路过。

超市很大,红色的霓虹灯上是四个寻亲超市四个大字。

虽然只有一层,但占地面积有四百平米左右,此时灯火通明。白文华正带领员工在整理货架上的商品。

娄凤琴这几天不上班的时候也经常过来帮忙,她抬步朝店里走。林舒月几人也跟了上去。

白文华店里的员工都知道娄凤琴跟白文华的关系,娄凤琴一进来便一口一个娄姐的叫着。

娄凤琴笑着应着,白文华听见动静,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从货架后绕过来,看了林舒月他们一眼后,问娄凤琴:“你怎么过来了?”

“吃完饭过来散散步。知道你这里忙,是不是还没吃饭?我给你带了饭,你快去吃。”娄凤琴出门的时候就用食盒装了饭菜,这会儿直接递到白文华的手上。

白文华笑意盈盈地接过,他们的店铺是管两顿吃,每个人有六块钱的餐补。员工们已经轮流去吃过饭了,只有白文华一直在忙没有顾上。

娄凤琴不给他带饭还好,一给他带饭,问到那股饭菜的香味,他肚子就咕咕叫了起来。

他拿着饭盒到了收银台吃,娄凤琴则接过他手里的活儿干了起来。

林舒月几个也没闲着,林舒月走到娄凤琴的身边,跟她说起话:“妈,白叔的女儿叫什么啊?”

林舒月一直都忙,对白文华丢失的女儿关注还真的不多。现在他们成为一家是必然的,白文华那么关心她姐弟三人,林舒月觉得自己再不关心关心,就不合适了。

娄凤琴说:“叫白萍萍,你白叔那有照片,等我明天问他要来给你看看,长得特别漂亮,一点也不像你白叔,长得跟她妈一样。”

娄凤琴白文华的前妻,分外唏嘘:“你白叔跟萍萍妈是青梅竹马,萍萍妈身体从小就不好,生了萍萍以后身体特别不好,出了那件事情后,没撑两年,就没了。”

在娄凤琴这么多年遇到寻亲人里,像萍萍妈那样的不在少数。也正是因为这样,娄凤琴恨死人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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