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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1 / 1)

“我们再去钟楼吧。” 肖文聿说,自行车稳稳拐了一个弯,和路边蓝色的电车一起由一片灯火驶向另一片灯火。钟楼和鼓楼差不太多,都是四四方方,堂堂正正的模样。肖文聿绕了两圈,就把林曦和李傲送回了招待所。把小李傲从车前把抱起来轻放到地上,林曦则自己从车后座跳下来,朝肖文聿微笑着说:“肖哥,今天谢谢你。嗯……又一次要向你说谢谢,都不知道怎么还了。”小李傲这次也礼貌的说:“虽然我的屁股有些痛,但是谢谢肖叔叔。”肖文聿闲闲的扶着车把手说:“不用谢,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义务。” 说完自己也笑了,三人互道了晚安,他又给林曦比了个有事打电话的手势,就蹬了一脚自行车骑远了。晚上整理好行李躺进被子里,小李傲忽然翻了一个身面对着林曦说:“妈妈,今天的钟楼和鼓楼很好看。”林曦和他面对面,看着李傲挺直的小鼻子和认真的眉眼说:“你喜欢这些古建筑,妈妈以后就多带你出来看,好吗?”小李傲点头,头发在枕头上也跟着滑动。过了一会儿,他才又说:“我长大以后想当建筑师。”林曦愣住了,脑海中浮现出记忆中那个在寒夜中解下尸体的冰冷少年和在黑暗中沉浮的狠辣青年,还有呼风唤雨的李傲最后被缉拿归案时在闪光灯下的冷漠侧脸。建筑师,与之相比是多么美好的一个职业。林曦忍住涌到鼻尖的泪意,将小李傲搂到怀里:“建筑师好,你想当建筑师,妈妈一定全力支持你。”小李傲在林曦的怀里点点头,对了片刻,才弱弱的提醒:“妈妈,可以把我放开吗,我快透不过气了。”“啊不好意思。” 林曦松开小李傲,又给他提了提被子:“早点休息吧,明天早晨我们去看古城墙。”接下来的几天,肖文聿果然没有出现,林曦依着小李傲的意愿游遍了大小雁塔、兵马俑、秦始皇陵、法门寺、乾陵等等景点,一边科普小李傲又一边被小李傲反科普,到了8月18号晚上,两人在超市里买够了登山的水和饼干食物,收拾好行李,林曦就去给肖文聿打电话。“好,明天早上四点在你招待所门口见,我们一起去汽车客运站。”肖文聿很快就接通了,声音在话筒里更加低沉悦耳。第27章 芙蓉峰早晨五点半, 林曦、李傲、肖文聿坐上了由长安开往钟山的公交车,这是一辆已经十分破旧的大巴,车上不仅坐了想去钟山的游客,还有拎着鸡鸭的大妈和带着两三岁的娃回乡探亲的老乡。林曦旁边的车窗坏了一半, 合不拢,一路上尘土飞扬, 再加上车里鸡飞狗跳孩子哭闹, 这辆破车又坐摇右晃仿佛要散架, 九点钟车子停在路边的时候,林曦的脸色已经十分不好了。“妈妈, 你没事吧?” 李傲担心的捏捏林曦的手心,林曦朝他笑笑:“妈妈没事, 在平地上站站马上就好。”自己正揉着太阳穴平复一下眩晕,一盒拧开了盖子的清凉油被递到了林曦手边。“擦擦吧, 会好点。” 肖文聿低沉着声音说。林曦便伸手指抠了两小块清凉油点到太阳穴上,小李傲也举着手主动要求要帮林曦按摩, 林曦蹲下来,李傲眼神认真严肃的帮林曦揉按,小手的力道的还蛮大。这样过了十分钟, 还是林曦再三要求下小李傲才肯罢手,三人慢慢往钟山脚下走去。俗话说, 自古钟山一条道, 钟山的路既狭窄又惊险。但好在今年6月份,从山脚通往西峰的缆车开通了, 从这里可以直达高度两千米的西峰,从西峰再往上爬一千米,就可以登顶素以险峻著称的北峰。站在山脚的月泉院前,肖文聿背着一个大大的登山包,看着林曦和李傲两人的短袖皱眉:“你们两个人带了大衣么?钟山顶上常年低于20度的。”林曦说:“给小傲带了,我自己没有。现在八月份,应该还好吧?”肖文聿无奈,从自己的大登山包里掏出一件黑色的宽大外套递给林曦:“人还能和风抗?穿上吧,别冻感冒了。”“我穿了你的衣服,你怎么办?” 林曦迟疑的问。“我怕你们没带衣服,特意带了三件外套。”肖文聿拍拍自己40升的大包,不以为意。“你准备的东西真齐全。” 林曦佩服,要背这么大的包爬以险峻著称的钟山,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事。肖文聿身材高大,虽然林曦也不矮,可这外套仍旧是松松垮垮的罩在她身上,下摆垂在她包裹在牛仔裤下形状姣好的臀部边沿。肖文聿只看了一眼,便将眼睛礼貌的移开,望着远处山间的云。不知道肖文聿用的什么香皂,有一种夹杂着薄荷味的馨香,林曦将拉链拉上,整个人就仿佛被肖文聿的味道包裹,山风也全被挡在这味 道之外了。三个人坐上密闭的缆车缓缓上升,很快,就看到无数的奇山怪石自头顶向下迎来,与他们平行,然后被他们踩在脚下。浮云遮 望眼,松柏却破云而出,有时候流水潺潺出山涧,有时候巨峰块块入层云。小李傲哪里见过这样壮观的景色,更加没有坐过缆车,就扒着玻璃往外看,即使脚下是万丈深渊,也浑然没有一点恐高的症状。15分钟后,缆车进站。三个人从缆车上跳下来,林曦帮小李傲也穿好外套,就朝西峰顶进发了。谁知这一爬就爬了六个多小时,原来从西峰还要往下先走400米左右,才能到与北峰的交接处。钟山很陡,偶尔有直上直下的铁梯,必须要四肢并用才能爬上去。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梯子,林曦很担心,李傲只是个六岁的孩子,虽然很有毅力,自从上小学后运动也多了些,爬这样的梯子还是太过危险了。谁知道肖文聿从自己的登山包里拿出两条黑色的腰带和一根连接两条腰带的绳状装备:“用这个把小傲和我连在一起,他爬在我前面,我在后面接着,不会有事。”林曦忍不住感慨:“你简直就是个哆啦a梦啊,小口袋里什么都能掏出来。”看见肖文聿不解的眼神,她赶紧把哆啦a梦的中文名说出来:“我说的是机器猫小叮当。” 果然他还是不懂,林曦摆摆手:“不重要不重要,我们还是赶紧爬山吧。”肖文聿带着小李傲先爬,林曦看着他蹲下来仔细为李傲扣好腰带,依照着李傲的步伐用缓慢的速度沿着铁制垂直梯子往上爬,有力的手臂牢牢的护在李傲身下,就觉得莫名的安心。当然这种安心并没有持续到她自己攀爬的时候。她天生怕高,却不肯服输,所以不愿说一字自己不爬或者自己害怕。可想想现在可是把全副身家性命都依托在一根直径不足一厘米的铁棍上啊。下面不远处就是万丈深渊,林曦脑子里滚动的全是过往在钟山失足掉崖的案例和驴友作死新闻事件,越发觉得每一步都如履薄冰,手臂 也因为死死的扣住梯子而略微痉挛。可是李傲和肖文聿还在头顶上看着呢,即使只是为了给小傲做一个好榜样,林曦都要做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但是林曦紧张的肌肉和脸上的微表情怎能骗过刑侦大队副队长肖文聿呢?他低声和李傲说了些什么,很快林曦头顶就传来李傲加油鼓劲的口号:“妈妈,加油!妈妈,加油!” 这话让林曦酸软的手臂又多了些力量,她专心致志的盯着眼前路,终于成功的从铁梯登上了平地。小李傲爆发出一阵热烈的鼓掌,肖文聿也微笑的看着她,林曦拉着背包袋子假作不以为意:“这有什么,瞧你们夸张的样子。” 不过自己说完,也忍不住笑了。下午三点多,三人才终于望见了北峰顶著名的那块芙蓉峰。这是一块孤零零耸立在北峰之巅的淡黄色巨石,山脊上有一条狭窄的只能容纳两人并行的阶梯,阶梯两旁是摇摇晃晃的铁链,看上去十分危险。肖文聿指着半悬在芙蓉峰顶的一个古建筑道:“这是翠羽观,是梁朝的沧海先生最终证道的地方。据说当年他攀爬到钟山之顶,胸中有万千气象,突然便了悟人世百态,出家为道。最后在这里又创作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几幅画作。”他打开连接绳一端的铁钩,将它扣在李傲身上说:“我们爬上去估计就四点了,可以在翠羽观喝一壶清茶,休息一下,然后开始下山。”“好啊,我听说芙蓉峰是看钟山景色最好的地方呢。” 林曦说,三人就开始往上爬。芙蓉峰周围没有遮挡,有很大的山风,林曦虽然也不算轻,还是被吹的东倒西歪,必须要扶着两旁绑了红绳的铁链才能前行。小李傲身高矮,重心低,又被绳子牵着,倒走得算稳,肖文聿便空出一只手来递给林曦。林曦迟疑了一秒,在又一阵大风刮来的时候,果断的握住了肖文聿的手。这只手很温暖,全方位包裹住了林曦的手,仿佛感觉到她手指的冰凉和她对高度的畏惧,那只手握的更紧了些,理所当然的就像两个人从未有过许多距离一样。好不容易登顶了,肖文聿松开林曦的手去解李傲的扣子,林曦便用手指去揉被吹得发僵的脸,指尖的余温很暖,几乎让她的脸有些烫着了的感觉。肖文聿在攀爬的过程中便一言不发,进观以后益发的沉默,他熟门熟路的带着林曦和李傲往月洞门里走,眼睛却望着窗外的千峰。这沉默在三人入座后到达了顶点,又被一个提着茶壶向他们走过来的道士打破了。那是一个年近六十,扎着发髻的老道士,看到肖文聿竟然带着林曦和李傲来,略微有些惊讶,嘴角露出一个善意 的微笑,把茶放下:“肖施主,这次你终于不是孤身一人了。”“清风叔。” 肖文聿朝他微微点头。“你认识这里的道士,”林曦有点诧异,看着那老道转身离去的背影,她问道:“你经常来吗?”“每年都来。” 肖文聿把茶壶拿起来,专注的给三个杯子注茶,唇却仍旧抿成一条直线。“为什么啊?” 小李傲好奇而不解的问。看到小李傲天真的眼神,肖文聿的心软了一瞬,他摸摸小李傲的头:“我还比你大一些的时候,我的父亲每年都会带我来爬一次钟山。那时候还没有索道,从早上四点爬到晚上四点才能到芙蓉峰,然后就在峰下这个道士的小屋借宿一晚。” 肖文聿的眼神有些悠远:“那时候翠羽观年久失修,不能上去,刚刚那个道士也早就被迫还俗,在这里避世。我父亲临了也没登上过翠羽观,而我自此以后每年不管多忙,都会来这里爬一次山。”“节哀。” 林曦听出肖文聿的父亲不在了,却只能这样干巴巴的安慰一句。“没关系。” 讲出这些事情后,肖文聿心情舒畅很多,这几天在长安的烦闷也被驱散了不少。他是个陕省汉子,并不会一直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中,将手中的茶一饮而尽,他说:“我父亲是个战斗英雄,他是为国家而牺牲的,我以他为骄傲。”肖文聿的父亲是在他少年时牺牲的,那个年代的战斗英雄,也只能是在中越战争中牺牲的军人,他们多半尸骨无存,遗骨毕生也不能返还故里。林曦突然理解了肖文聿偶尔眼中一闪而过的落寞和在他身边生人勿近的孤独。林曦因此也端起自己的茶杯,将里面的茶一饮而尽,说:“敬你的父亲。” 小李傲见妈妈这样,也有样学样,端起茶杯说:“敬肖爷爷。”肖文聿看着这一大一小两个人,第一次在芙蓉峰顶放柔了表情。他把自己的杯子轻轻碰上两个人举起的茶杯,说:“这一杯,敬肖雄奇。”第28章 林家湾从钟山下来天已经黑了, 肖文聿要搭夜车赶回长安,林曦和李傲则打算在山旁小镇住一晚,第二天直接坐火车回深安。经过了又38个小时的长途跋涉,这趟小李傲生平第一次的长途旅游就这样结束了。小李傲念念不忘, 回来后好几天都在念叨陕省那边各种风土人情,甚至还提到了肖文聿两次, 语气还有些钦佩, 仿佛刚开始对肖文聿的敌意完全都不存在了似的。有些人就是天生有这样的能力, 不知不觉就让别人对他产生信赖之情,林曦心想。休息了几天, 林曦开始准备转户口的事情。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她要带着录取通知书和户口原件回原籍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这意味着她一定要和原身那个吸血鬼家庭打交道。他们有多难缠和不要脸林曦是知道的,但迁出户口是迟早要做的事情, 不是现在就是将来工作的时候。越拖下去只会让他们能更好拿捏自己,只有早日抽身, 才能此生不见。林欣的老家在湘省,虽然离粤省不远,但是也不可能把小李傲一起带去。林曦估计自己一来一回最多需要三天, 事情进展顺利第二天就可以回来,就留了些钱给楼下房管的老婆, 拜托她让小李傲蹭几天饭, 看着他好好回家。千叮咛万嘱咐小李傲要注意锁门,听房管阿姨的话, 林曦才又坐上了开往湘省的列车。林欣的老家在百悦镇林家湾,从林欣的记忆中林曦知道这是个并不富裕的偏远乡村,许多林家湾的村民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自己的镇子。可当真正在百悦镇下车时,才发现这个小镇和记忆中的完全不一样了。那些歪歪斜斜的瓦房被拆掉了大半,换成了瓷砖房,镇子北面盖了一个好大的厂房,有许多工人在进进出出,厂房上面还挂着一个巨大的红色长幅,写着:“热烈欢迎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莅临指导检查。”“看来百悦镇的乡镇企业还是发展的如火如荼的嘛。” 林曦经过厂子时胡乱想道。可惜这样的发展只止步于镇子,到林家湾的土路照样坑坑洼洼,没处下脚,车子肯定是没有的,靠走路自己脚下这双高跟鞋估计得报废。林曦在路口观察了片刻,三步赶两步的追上一辆慢悠悠的牛车,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对赶车的带深蓝色帽子的老头说:“老乡,能麻烦您载我去林家湾吗?”老头看着林曦,有点呆滞了。眼前这个女人有一头润顺秀美的长发,眉眼精致妩媚,嘴唇红润光泽。她穿着杏色绸缎蕾丝宽松衬衫和紧身牛仔裤,头上别一个大墨镜,活像电视里港台明星的打扮。这别不是哪个大明星下乡来了吧?“阿叔,可以吗?” 林曦见老头总也不吭声,又问一句。“啊啊,可以可以。这车里两个也是要到林家湾的,你们正好顺路。” 老头有些窘迫的把手里夹的烟别在耳朵上,指着车斗里另外两个中年妇女说。“谢谢您。” 林曦冲老头甜甜一笑,身手敏捷的爬到了车斗里,这动作和港台大明星就不是那么相符了,毕竟曾经她做新闻的时候也多次下乡采访过,对牛车这种东西并不陌生。车里两个中年女人本来在叽叽喳喳闲聊,现在看到林曦这么个大美人出现在牛车里,还要去自己的村里,也十分好奇。两人你碰我一下我碰你一下,嘀嘀咕咕用方言不知在说些什么,最后那个圆脸妇女上前开口问:“妹妹,你去林家湾找谁哦?”“你觉得我会去找谁啊?” 看那个妇女八卦的火苗在眼睛中热烈地燃烧,林曦觉得她们可能真给自己安排了个不一般的身份。“着我哪里晓得嘛?” 圆脸妇女呵呵笑,然后眉毛又往上略挑,神秘的问:“你不会是骆城的堂客吧?”乍一听到骆城这个名字,林曦心里咯噔一下,这不是原身的那个渣男友吗?为什么要把自己和这个人渣扯到一起?看林曦不置可否的表情,圆脸妇女也不知道她究竟是不是骆城的老婆,只能斟酌着说:“你要是骆城堂客他爹娘不晓得要有多高兴哦,这些年都盼着能见上你一面呢。”林曦这才否认:“大姐,你认错人了,我和骆城没关系。”“没关系啊……” 大姐有点尴尬了,回头和另外一个妇女说:“我就说她不可能是骆城堂客吧?骆城早就入赘了,他自己几年都不回家去,他老婆能来?一整天就知道在镇子里办那种厂子,去我们村里的路怎么都不知道修一下?他发财了我们连个好儿都没落下。”“那个化生子,有奶就是娘,从小我就晓得他不是个什么好东西,虚荣到娭毑家了。家里就一块钱还要拿出去买猪油渣装阔,现在人家更是脚底板都镶金了,车接车送,哪里肯踏一步我们这种土路?” 另一个长脸妇女一边嗑瓜子儿一边冷笑,说到脚底板都镶金了,“呸”的一声往外吐了一个瓜子壳。那个圆脸妇女又由上往下打量了林曦好几眼,忽然恍然大悟一样说:“你是……你是那个林荣华家的吧!你是林欣!” 说着拉住林欣的手臂说道:“你不记得我了?我是你隔壁的米阿姨啊。”无论是林曦还是林欣的记忆里基本上都查无此人,所以林曦只是礼貌的点点头,不着痕迹的将自己的手臂从这个“米阿姨”的钳制中挣脱出来。“你就是林欣哦?” 那个长脸妇女听了这话把瓜子壳随手往路边一洒,冲过来上下打量,一边啧啧出声,一边说:“啧啧啧,这模样难怪了,小小年纪在城里就立住脚根了。”这口气和话语的内容绝对称不上是善意,所以林曦只是看了她一眼,就别开脸去看风景,并没有搭理她。这两个女人看林曦一幅拽得二五八万(在她们心目中)的样子,也就没继续和她说话,而是看着她又小声的不知在说些什么闲话。半个小时后,林家湾到了。林曦径自跳下来,给了驾车的大爷一张两块钱,就沿着记忆中的路往林欣的家走去。这是一栋两层的瓦片土屋,里面挤着三代7口人,十分拥挤。屋前有一口井,几只觅食的母鸡,一个妇女坐在堂屋前的小板凳上打毛衣,手里还抱着一个一岁大的婴儿。暂且没人发现她,林曦就在院子外冷眼打量这破旧的屋子,把这里面曾经发生的那些破事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忽然听见了“汪汪”的声音,一只黑白花的瘦土狗甩着尾巴瘸着腿从屋里跑出来,绕着林曦欢快的转圈,只是蹒跚的脚步略有些老态了。“花花。”林曦低头摸了摸狗子的头,林欣离家前只有这只小狗喜欢她,多年后换了一个芯子回到这间土房前,也还是只有这只土狗欢迎她。屋前织毛衣的女人听见狗叫抬头一看,就见一个戴着大墨镜的摩登女郎站在自家的门口,涂了红色唇膏的嘴朝自己露出了一个笑容,越发衬托的自己皮肤糙黄,身材发福了。“你是?” 那个妇女疑惑的问。“嫂子,我是林欣。” 林曦笑笑,大步走进院子。这个嫂子是这家唯一不那么坏的人,是她逃走后不幸被林家选中的继续奴役对象。“你是林欣?” 女人一惊站起来,伴随着花花汪汪的声音,一个老女人高亮的咒骂从屋里传来:“黄萍,你要死啊?连条狗都看不住,连狗都不如!”“不是,” 黄萍赶紧说:“妈,你快出来一下吧,小妹回来了!”“放屁!那个败家的婊.子早就和野男人瞎鬼混死在城里了,她还敢回来?” 那个声音越来越近,然后一个消瘦的穿着白色背心的老太太就出现在堂屋里。她看到林欣,愣了一下,然后才冲过来举起手:“你还敢回来?”林曦一把攥住她的手腕,这老太太身高只到她的下巴,手也和枯柴一样,被林曦抓住后动弹不得。林曦看着她吃瘪的模样,涂的鲜红的嘴唇缓慢露出一个笑容:“我怎么不敢回来呢,妈?”老太太没料到以前对自己百依百顺的林欣竟然敢还手,也是愣在当场半天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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