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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1 / 1)

诸侯已经都来到了朝歌,子受也要开始行动。首先就要树立自己的昏庸形象,让诸侯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昏君印象。不然就以朝中大臣的吹捧力度,他们万一误认自己是明君怎么办?凡事都要讲究第一印象。所以子受先发制人,当街强抢民女,只要把妹子抢到手,怎么洗都洗不白了。不过强抢民女也得精挑细选选,首先得漂亮,其次得有气质,要是抢了那种一看嫁都嫁不出去的,岂不是为民添福?估摸着人家还把不得进宫侍奉君王呢。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逛着,朝歌作为国都,十分繁荣,人民也很质朴。子受觉得街边买菜的老太太都挺和蔼可亲的,可惜,一旦战事起,这样平和的日子就一去不返了。于是乎,他走上前,询问价格。一问,一捆无心菜要两枚铜贝。铜贝是商朝晚期的主要货币,青铜制,大小与一枚硬币相当,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金属铸币。不过,长得很丑。制作上很粗糙,设计简单,形状不固定,子受觉得极其不方便,但这东西意外的值钱。两枚铜贝可不是小数目,子受有些狐疑的望着老太太,慈眉善目,也不像什么奸人。尤浑一看,这还了得,躬身在子受身边道:“朝歌城中,寻常一捆无心菜,大多只需一枚铜贝。”子受大惊,这个年代就有奸商了?想来是因为诸侯来朝,百姓趁此涨价,四镇并八百路诸侯,总会有几个傻子。转身就走,反正他就是问问,本来都没想买。只留下老太太在身后碎碎念,穿着光鲜亮丽,也不知是哪方诸侯,怎么连捆菜都舍不得买?走了没几步,子受看到了一抹倩影。高挑偏瘦的身材,乌黑高卷的头发,轻盈一握的腰肢,大抵是能看出来的。得想个办法看看脸。子受一脚踹向尤浑的屁股。尤浑猝不及防下失去平衡,向前踉跄数步,将熙熙攘攘的人群惊得一散,那倩影也停在原地。子受大声叱问:“何人对吾之家臣下如此毒手?!”随即几步上前,将尤浑扶起。尤浑失色,怎能让大王搀扶?可又是嘶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屁股好疼,没人扶,还真起不来。子受借着搀扶尤浑的机会,偷偷回头一望。然后就惊住了。该怎么描写呢?白话一点,就是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脸如白玉,颜若朝华,服饰打扮也不怎么华贵,只项颈中挂了一串明珠,发出淡淡光晕,映得更是粉装玉琢一般。文绉绉一点,就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可还是不够,文字已经不足以描写这名女子了。子受赶紧将尤浑拉到没什么人的街角。尤浑还在揉着屁股。目标锁定,就抢她了。子受正色道:“尤卿,孤待你不薄。”尤浑也顾不得屁股疼,呲牙咧嘴勉励道:“得大王厚爱,臣方有今日。”子受满意的点点头:“你看那女子如何?”尤浑想了想,刚才他也无意间看到了那女子的容貌,于是道:“国色天香,实乃仙子临尘。”子受道:“将其充入后宫如何?”尤浑道:“寝侍君王,自是世间女子的福气。”“好!”子受不由得叫好,取出腰间玉佩:“持此玉佩,调孤之近卫,随孤将此女迎入后宫。”尤浑愣了愣。飞速思考起来。大王好这口?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实在不似人君,可……我喜欢。朝中最得纣王心意的,不是太师闻仲,也不是北海伯飞廉,而是费仲与他尤浑。尤浑深知,自己的一切都是纣王给的,没了纣王,他什么都不是。费仲比起自己聪明,比自己更有才能,但自己更忠心,纣王说东,他绝不说西。忠心,就是尤浑混迹朝中的最大资本。哪怕纣王当街强抢民女,他也不会劝谏,哪怕自己要替纣王背这口锅,被群臣数落是小人撺掇君王才会如此恶行,也在所不惜。“大王圣明,选秀由诸侯一手操持,若是事先设下眼线,宫中一应事物定当为其所知,又怎能比大王亲选的美女更让人放心?”尤浑毫不迟疑的接下玉佩,甚至觉得很光荣,竟有幸替大王干这种事,不正说明大王对自己的信赖吗?不久后,尤浑带着近卫归来。子受看着近卫拘束的步伐,皱了皱眉。尤浑浑然不觉,献媚道:“臣特意勒令近卫低调行事,寻得那名女子后,便可迎入宫中,无人知晓。”子受心中暗骂一声多事,他让近卫来就是想要轰动一点,霸王步极其引人注意,当他们出手强抢民女的一瞬,消息就会传出去,让诸侯好好看看他们朝拜的君王,到底是怎样一个昏君。不过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了,先找到那名女子要紧,若说后宫妃子有九分,那名女子起码十分,更是子受喜欢的类型,万一错过,想再找就麻烦了。找了一会儿,便找到了目标。子受挥手,近卫正要一拥而上,人群中却突然窜出几个大汉。那女子惊呼一声,便被大汉用麻袋套住,扛走了。子受看得目瞪口呆,在我强抢民女之前,就已经有人强抢了?……第15章 此事,实乃孤之所为崇应彪是崇侯虎长子。由于老爹一直在朝歌城,这次诸侯朝拜,由崇应彪一手负责。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崇侯虎总吹嘘自己除了打仗什么都会,其实养儿子也不擅长,硬是将侯府世子养成了地痞无赖。崇应彪带着礼物美女进了城,寻了老爹后,便带着亲随游逛。朝歌城的确是天下最繁荣的地方,繁华迷人眼。不过是买了几捆无心菜,那卖菜的老太太就笑的合不拢嘴。朝歌人民,还真是热情好客。然后,崇应彪发现了一个女子。美女无论在哪里,都是瞩目的,崇应彪在地方做惯了官二代,当机立断,让家将梅武直接将那女子抢了。抢了也就抢了,北伯侯世子还抢不得一个女子?他买菜都会付钱,抢了女子事后再提亲,不就好了。无心菜满大街都是,这等美女就是数十年也难得一遇,错过了,可就真错过了。崇应彪与梅武抢了人后,急急忙忙去了一处偏府。崇侯虎打算在朝歌养老,购置了许多府邸,这就是其中一间。梅武把守房门,崇应彪拖着麻袋入了房中。麻袋还在不断变化形状,里面的女子性子刚烈。崇应彪面露丑态,将麻袋取下。女子头发散乱,连喘几口气后,强自镇定下来,大声喝道:“我乃冀州侯之女,你欲作甚?”冀州侯在八百路诸侯中也算是大诸侯,冀州侯之女的名号一出,足够横行朝歌,让贼人不敢妄动。但她碰上了很莽的崇应彪。崇应彪细细思量,冀州侯的女儿,那位貌若天仙的苏妲己?想来是了,也只有这等美女才能入自己法眼。不过他不怕,笑容更甚:“我爹是崇侯虎!”妲己心下一沉,她喊出冀州侯的名号,一般人不敢动,但北伯侯崇侯虎的儿子,不是一般人,冀州就在北伯侯的辖区内,是自己老爹的顶头上司。如果自家老爹知道自己被掳走了,以那性烈如火的性格,即使是顶头上司也敢刚一把,但问题就在于,自己是偷跑出来的,老爹根本不知道。这可就麻烦了。对面的崇应彪倒是想明白了,对方是冀州侯之女,自己是北伯侯之子,门当户对,走正式渠道提亲,想来也不难。想明白后,他就更淡定了。这妹子是真漂亮啊!情不自禁,崇应彪上前几步。“你别过来,你再过来……”妲己惊惧的后退几步,崇应彪在想什么,她又岂能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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