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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1 / 1)

最后庆宗帝按捺不住,问:“爱卿啊,你觉得朕这几位皇儿如何?”叶岩柏惶恐道:“陛下的几位皇子皆是天资聪颖,有陛下您的风范。”这话回答得太宽泛了,庆宗帝皱了皱眉,接着问:“那爱卿以为太子如何?”叶岩柏又诚惶诚恐地道:“太子亦是天资聪颖,有陛下您的风范。”庆宗帝气得想拿手边的杯盏砸他,好歹忍下了,谁让这只千年狐狸在外名声极好,他若是今日在御书房里殴打他,明日御史的折子就能堆满御案,那些个文人别的不会,最擅长引经据典地数落别人,而且脾气硬,甭管你是皇帝还是太后,做错事就要挨骂。于是皇帝瞪了他一眼,挥手道:“爱卿退下吧,好生替朕管教几位皇子,莫辜负了朕的期待。”叶岩柏吃饱喝足,恭恭敬敬地从御书房退了出来,手心里却捏了把汗,他是真怕庆宗帝忍不住动手揍他。后来这样的事他经历得多了,便越发得心应手起来。即便皇帝要他携家带口参加皇宫御宴,他也眼睛不带眨地应下了。直到东宫那位找到他,道:“太傅,王思齐身体有恙,怕是不能做孤的伴读了,不知太傅可有好的人选推荐。”叶岩柏当即就冒出一身的冷汗,太子殿下虽然年纪尚幼,与自己大儿子一般年纪,却有着一双野兽般的眼睛,平日里不显山露水,好似无害温和,但不经意间泄露的气场,竟叫人胆寒。眼前这孩童用纯然无辜的眼神看着他,仍在等待他的回答,叶岩柏深吸一口气,公事公办道:“臣推荐越国公家的二公子莫怀轩,此子性格沉稳,不骄不躁,想来可以当此重任。”“莫怀轩……”顾琛道:“太傅当真以为,他是最合适的人选?”叶岩柏握了握拳,没有回答。顾琛轻笑一声,道:“也罢,容孤再想想。”叶岩柏望着太子离去的背影,神色凝重,他自然知道,莫怀轩固然不错,只可惜是个庶子,日后若是委以重任,必定有不方便之处,比起莫怀轩,其实还有一位更好的人选。——他的儿子叶重晖。八岁入泰安书院,小小年纪名满京城,且家世出众,再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唯一不合适的地方就是他姓叶。若是叶重晖做了太子伴读,叶家便再难独善其身。杯中的茶水渐渐冷却,安氏倾身给他又倒了一杯,劝慰道:“老爷,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便是那宫宴有豺狼虎豹等着,也有妾身陪您一起闯,何况如今一切未定,不过是猜测,咱们何必自己吓唬自己。”叶岩柏点了点头,将那杯中之物一饮而尽。========太子东宫。八九岁大的男孩穿着玄色蟒袍,端坐在桌案前,细长的指尖轻轻抚过洁白宣纸上墨迹,俨然是个端正娟秀的“离”字,他一双锐利的黑眸微抬,寒光乍现。“如何,可有消息。”地上跪着几个黑衣男子,皆看不清楚容貌,好似天生隐匿在黑暗中,出现和消失都不会有人察觉。“启禀殿下,宫中的确没有叫宋离的小太监,倒是京城郊外,几年前有个名叫宋三宝的孩子暴毙了,听说那孩子生前极漂亮,有几分像殿下所描述的人,属下寻画师作了一幅画,殿下可要过目。”室内陷入一片死寂,不知过了多久,上座的男孩冷声道:“不必,他不会死,继续找。”本该是最天真的年纪,不知怎的,那清润的嗓音听上去竟显出几分阴冷,跪在地上的男子如坠冰窟,僵硬着身子缓缓退下。顾琛问:“相府,可有异动。”从黑暗中转出一人,伏身跪下,道:“属下听从殿下吩咐,日日监察叶重晖,发现此子除了比正常孩子早慧一些,并且诗文极有天赋,并无其他异常。”顾琛合上眼眸,淡淡嗯了一声。却听地上那人补充道:“不过他倒是极宠自己弟弟的,宁愿受罚,也要给那小孩买吃的。”顾琛微微一顿,道:“你方才说,他有弟弟。”“是,他弟弟是叶丞相的二公子叶重锦,叶丞相是儿奴,此事是满朝皆知的……”顾琛蹙起眉头,叶重晖的幼弟应是早夭离世了,那如今这个叶重锦又是因何而活,他的阿离又去了哪里,这一世究竟哪里出了差错。========晚膳时,叶重锦明显发现父母有些魂不守舍,但以他的年岁,有些事情不好问,只得装作不知。他手里捧着镶边银碗,正要低下头吃饭,却发现碗里堆满了菜,几乎快要溢出来,抬头一看,叶重晖正笑眯眯地看着他,还催促道:“快吃啊阿锦,多吃才能长高高。”叶重锦只想把满满一碗的饭菜倒他头上,喂猪呢这是!安氏瞧见他们又在胡闹,轻咳一声,道:“晖儿,阿锦,快些用膳,晚些时候会有裁缝师傅来府里,给你们做新衣裳,可不许乱跑。”叶重晖抬头问:“不是才做了衣裳,怎么又做,岂不是铺张浪费,古人云: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母亲,这样不好。”安氏正待解释,叶重锦用勺子敲了敲自己盛满菜的小碗,哼道:“一粥一饭,来之不易。”叶重晖被弟弟拆台,也不觉得尴尬,反而笑着夸赞:“阿锦真聪明,还会举一反三。”叶重锦:“……”安氏无奈道:“可不是母亲铺张浪费,只是入宫还是穿得正式一些好,免得看着寒酸叫人笑话了去,也给你们父亲丢脸。”叶重晖道:“为何入宫?”叶岩柏在一旁淡淡接口,道:“中秋佳节陛下在宫中设宴,算一算还有小半个月,你跟嬷嬷学学宫廷礼仪,免得到时失了礼数,让人寻到错处把柄。”叶重晖点头称是,一旁的奶娃娃却举起胖乎乎的小手,软软糯糯地道:“父亲,阿锦不想去。”叶岩柏把小娃娃抱到腿上,捏了捏他白嫩柔软的脸蛋,哄道:“宫里有好多好吃的好玩的,还有很多漂亮的阿姨跟阿锦玩,咱们阿锦一定会喜欢的,阿锦就当陪父亲和母亲,好不好?”奶娃娃嘴巴张成圆蛋形状,竟是不知道该如何拒绝,他是真的没料到堂堂丞相会欺骗一个三岁小孩的。第8章 玩伴叶重锦抗议不过便要撒娇耍蛮,这一家子最心疼的就是他,但凡他掉下一滴泪珠子,哭个一两声,别说不想去皇宫,就是他要他老爹辞官回乡,都不是没有可能的。但是他憋了半天,愣是没憋出眼泪来。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都只是看上去娇弱,其实性子要强得很。年幼时被家里卖进宫里,他几乎哭断气,后来他就知道,哭也不会有人心疼,不过是白费力气。再后来,有人心疼他了,他也没有在别人身上寻求安慰的习惯。他瞪着双眸,努力作出委屈又可怜的模样来,然而在旁人眼里,香香软软的奶娃娃憋红了脸蛋,眼里闪烁着水光亮如晨星,简直就是赤果果的卖萌!特别犯规!叶丞相当即就被击中了心脏,兴致勃勃道:“夫人,等裁缝师傅到了,让他给阿锦多做几身衣裳,我瞧见外面小孩都戴什么虎头帽,我们阿锦戴着肯定好看。”叶夫人笑着应了。叶重锦那张白嫩的小脸顿时耷拉下来,气闷地从叶岩柏膝上爬下来,坐回自己的座位上吃饭。叶重晖在一旁瞧着,微微蹙了蹙眉。待用过晚膳,他凑到叶重锦跟前,问道:“阿锦为何不想去皇宫?”为何?叶重锦想,因为那里有吃人的猛兽,他不想沦为别人口中的餐食。叶重晖还在兀自疑问:“阿锦又没有去过皇宫,怎么知道那里不好玩。我在书院里听夫子说,皇宫里的宫殿乃是世间最气派的住处,古往今来,许多人为了住在那里而丧命,其中有男人也有女人,阿锦难道不想见识见识,那里究竟是什么样的吗?”叶重锦望着他一本正经的脸,心想这叶重晖果真还是个孩子,若是懂事一些,又怎么会跟个三岁小孩说这些有的没的,听得懂才怪。他哼哼道:“我想在家过节,外面有坏人。”他一示弱,叶重晖立马被身为兄长的责任感所激励,摸着他柔软的小卷毛,道:“不怕不怕,哥哥会保护阿锦的。”叶重锦便没话了,他若是需要一个八岁大的孩子保护,他那九千岁才是真的白叫了。=======过了两日,镇远侯陆凛亲自登门致谢。彼时叶重锦和叶重晖正在老爷子的康寿院里学规矩,说是两个一起学,其实就是叶重晖跟着老管事学,而叶重锦在榻上坐着,一边吃点心一边看。等手里糕点吃完,他拍了拍手,悄悄从榻上爬下去,从侧门溜了出去。他虽然腿短,到底多了一世的记忆,轻易不会摔着,跨过两道门槛,刚出院门便瞧见那个黑衣墨发的男人,人如其名,凛然自威。陆凛似乎也看到了他,眼神在他身上停顿了几息,便随着婢女转过回廊,往老太爷书房去了。前世他与陆凛的交情也不过如此,点头之交,他是奸佞,陆凛则算不上忠奸,不至于同叶家这般水火不容,但这男人却极为忌惮他,除非逼不得已,否则绝不多说一句。早前听闻他外甥管得甚严,不让陆侯爷与女子交谈甚至是对视,不曾想,他这个男人也在其列。想到陆子延那个炮仗性子,叶重锦又是一笑,迈着小短腿往厨房去了,他方才记起前世御膳房做的冰碗,馋的厉害,想让府里的厨子做做看。却说陆凛随着侍女往里走,似不经意地问:“方才那孩子。”那侍女微微一怔,没料到这位冷面侯爷会主动开口,连忙道:“回侯爷的话,那是我们府上的小少爷,是丞相和夫人的宝贝疙瘩。”陆凛点点头,叶丞相的心头肉他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三岁的孩子长得那样玉雪玲珑,像尊瓷娃娃,想到自己家里那只同样三岁的小猴子,一日不管教便要闹翻天,实乃天差地别,如此想着,却是不自觉弯了弯唇。屋内叶老太爷正在摆弄棋局,见到陆凛,也不与他客套,指着棋盘道:“侯爷请。”“叶老先生请。”叶老太爷隐退官场已久,但曾为当今圣上的老师,仅是这份恩典也当得起镇远侯的一声“先生”。棋逢敌手,二人皆是使劲浑身解数对弈,最终叶老太爷略胜一筹。“晚辈拜服。”陆凛心服口服。叶老太爷亦欣赏这个年轻后辈,笑道:“哪里哪里,侯爷才是后生可畏,不过十八年华,却有此等计谋心智,才是叫老夫汗颜,不若用完膳再行切磋?”这是要留饭的意思,可是陆凛却婉拒了,道:“家中外甥年纪尚幼,离不得人,只怕要辜负老先生美意。”老太爷早前听安氏说过这件事,也不觉得惊讶,却笑道:“我孙儿重锦也粘人得紧,偏又可人疼,叫人舍不得放不下,说起来两个孩子年岁相差不大,倒是可以做个伴,时时往来也好。”陆凛正为外甥没有同龄伙伴发愁,想到叶家满门清贵,那小公子亦是惹人喜欢,时时往来想来有利无害。便应道:“只是我外甥性子顽劣,若是叶老先生和叶相不觉得打搅,晚辈实乃求之不得,。”此时镇远侯府,正在爬树的小孩打了个喷嚏,暗忖,莫非我舅舅想我了?第9章 贪吃坏事康寿院有独立的小厨房,叶老太爷平日以清淡为主,唯有当两个孩子过来用膳时才会加些油腻的荤食,叶重锦摸进厨房的时候,一盘蒜香酱肘子刚好出锅,香味直飘到院子外面。叶重锦直勾勾地望着那盘菜,也不说话,但厨房里的帮厨都看出了他眼中的渴望。掌厨擦了擦额上的汗,道:“要不,小少爷先尝尝?”话音刚落,那瓷娃娃般的小孩蓦地双目放光,险些没闪瞎他们的眼。于是厨娘拿出他惯用的银制小碗,盛了半碗白米饭,又用兰花瓷白盘装了小半碟的酱肘子,叶重锦就坐在小凳上吃起来。他比一般的孩子要安静许多,用膳也是极专注的,唇上沾了油渍不自知,只管垂着小脑袋吃饭,配上那张精致的脸蛋,瞧着竟是说不出的乖巧可爱,厨房里这些个大叔大娘心都化了,恨不得把这娃娃抱回家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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