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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断袖(1 / 2)

四十三年前,李唐天朝末年时期,在长安有一处楼阁,名曰摘星阁。其高百尺,占地数百亩,与阁顶,可手触漫天星辰,与日月并肩,望尽天下胜景。

当然,这夸张的有些过分,但在那个盛世,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李怀安听说过摘星阁,这个建造在皇宫外院的参天巨物,若是不亲临一趟,岂不是白来一遭。不到摘星非好汉。只可惜朱梁入京,长安被大火焚毁,摘星阁也在大火之中,随之数万生灵一齐崩塌。

磅礴数十年的摘星阁没了,只在短短一夜之间,失去了与日月同辉的资格。繁华了数百年的长安城还在,但没了曾经的荣光,只剩下了一团残垣断壁,以及数千年难以消散的尘烟。

有些可惜,但王朝更替便是如此,可李怀安还是觉得没必要迁怒于一座默言无话的古都……

不知为何在这个时候会想到这些,或许是因为面前的道士,让他联想到了传遍长安大街小巷的故事:摘星阁的消失,其实是因为里边的道士怯懦的缘故。

“长安是长安,李唐皇帝用毕生来寻找长生,自然,摘星阁的道士便多得数不胜数,一日日的无事混混,一日日的炼着脸狗彘都嫌弃的‘丹药’,一日日的吃着皇帝的钱粮,可一旦需要他们的时候,一个个躲的比谁都快,一个个倒戈的比谁都熟练,一个个的嘴脸比谁都要丑恶……”长安城第三大街道深处胡同内的老迈说书人总是要提起这么一句,每每这个时候,便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狠狠的掐着早已没了知觉的大腿,咬牙切齿。

不是说道士有罪,只是长安城残存下来的百姓,已经不再相信道士。

三年,李怀安又大半的时间都泡在怡红院,但有一部分的时候便是在那胡同中听着花胡子说书客义愤填膺的谩骂着朱梁,痛斥着那些衣冠楚楚的道士。

他也讲故事,但讲的不多,因为他记得的也不多,不过恰好是因为那说书人的缘故,让他潜移默化的对这个世道的道士有了下意识的警惕。

只听见一道清脆的响声,李怀安伸手挡住了那尖脸道士苟不礼纵身砍来的一击。

手是肉做的,自然是挡不住,但手臂上恰好是阴差阳错的戴上了那只司天监周政文送的镯子,镯子暗淡,却也能挡得住不知用了多少年头的陇县衙役官刀。

镯子在衣裳内侧,手腕往上一些的位置,只差得那么一寸,李怀安的手臂怕是会不保。

“好险。”李怀安心中松了口气,好在一直小心这个贼眉鼠眼的尖脸道士,不然刚才突然的暴起,还真没能反应过来,若是慢点,那就是血溅当场了。

苟不礼也是没有想到,如此突然的偷袭,竟然没能得逞,不可思议。但转念一想,能有如此反应的少年,莫不是个武境高手。

修仙人是比武境强,但只是在某些方面。

通俗来讲,武境高手练的是武术基础以及身体素质,而修仙人则是在于天地灵气的运用,以及调节周身能量的方式。也就是说,武境是肉坦战士,上单席位,而修仙人则是法师、AP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武境练至巅峰,是完全有能力抗得住顶级修仙人的攻击。当然,也只是抗得住,并不能打得过。

毕竟,练武的,怎么都打不过修仙的。

言归正传,因为身体素质的提升,从而使反应能力大幅度的增长,在苟不礼的眼中,李怀安怕是个武境高人。

有些心怵,初期来看,武境高手对上修仙人是占有绝对的优势,下五境之内,怕是只需要一个七品武境便能随意吊打,而且是那种一打一大片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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